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在202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因部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未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我局及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决定撤回河南宽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87家企业所取得的相应资质。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上述企业公告送达《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周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日